所屬板塊
創業板板塊,交運設備板塊,股權激勵板塊,創業成份板塊,2025規劃板塊,證金持股板塊,一帶一路板塊,北京板塊,社保重倉板塊,鐵路基建板塊。
經營範圍
軌道交通專用電源系統、軌道交通信號智慧型電源系統、軌道交通禁止門系統、安全門系統、軌道交通車載輔助電源的開發、設計、生產、銷售;軌道交通設備及零部件、計算機軟、硬體及其輔助設備、專用機械設備的開發、設計、生產、銷售;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投資及資產管理;經濟信息諮詢;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1.05億增資奇輝電子
2015年2月2日公告稱,公司擬投資1.05億元增資遼寧奇輝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增資後占有奇輝電子30%股權,目前已與交易對方等相關約定達成合作意向。
奇輝電子是專注於鐵路信息化的企業,其在鐵路貨運信息化、客運信息化方面以自研軟體為核心,建立了自身的競爭優勢和行業地位。該公司主要產品覆蓋貨運安全檢測、監控和生產作業的信息化建設以及客運的旅客服務系統、列車運行管理系統等領域。
主營軌道交通電源
公司是國內主營業務為軌道交通電源產品的唯一A股上市公司,主要產品包括軌道交通信號電源系統、電力操作電源系統、禁止門電源系統和通信電源系統。
公司研製出適合城市軌道交通和高速客運專線需求的軌道交通信號智慧型電源設備,且此系列產品已獲得西門子、阿爾卡特、阿爾斯通等國外信號系統供貨商的高度認可。公司2010年度新簽訂契約金額為3.69億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待執行的契約總計約2.12億元。
市場準入領先
根據鐵道部規定,鐵路建設項目所需軌道交通信號智慧型電源系統只能在通過鐵道部認證許可的廠家範圍內選擇。
2010年3月,鐵道部正式發布第一批信號電源系統的“鐵路運輸安全設備生產企業認定證書”,準予生產和銷售PZG型鐵路信號智慧型電源屏,僅有包括鼎漢技術在內的6家公司獲得該證書。
軌交信號電源產業化項目
本次募資投入9332.5萬元於“軌道交通信號電源產業化項目”(截止2011年一季度進度20.53%,後同),建設期2.75年,預計2011年6月30日完成。
生產期10年,預計年新增利潤2861萬元;3224.8萬元投資軌道交通專用電源系列化研發及產業化項目(33.08%),建設期2.75年,生產期10年,達產後年均新增銷售收入35200萬元;上述兩個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日期延期至2012年6月30日。另公司使用9000萬元於補充流動資金(已完成)。
行銷服務中心項目
2010年4月,公司超募資金總額25194.9萬元,股東大會通過使用其中9860萬元用於建設“行銷服務中心項目”。建設期預計為9個月,自2010年4月起至2010年12月止,截止2010年末該項目已建設完畢。
股權激勵
2013年1月,公司擬授予激勵對象793.5萬份股票期權,約占該激勵計畫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15,412.8萬股的3.4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權718.5萬份,預留股票期權75萬份,預留部分占該激勵計畫擬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總額的9.45%。該激勵計畫授予的股權的行權價格為8.43元。
行權的主要條件為:2013-2016年度的淨利潤增長率相比2012年度分別不低於360%、670%、900%、1200%,2013-2016年度淨資產收益率分別不低於6.5%、9.5%、11.5%、12.5%。該激勵計畫涉及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4位高管以及董事會認為需要以此方式激勵的其他人員,總計27人。
併購海興電纜
2014年3月,公司擬以非公開發行方式收購海興電纜100%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交易總價為8.72億元。根據方案,初步評估,海興電纜預評值約為7.61億元,雙方協商確定作價不超過7.6億元。公司擬以每股14.95元的價格,向阮壽國、阮仁義合計發行不超過5083.612萬股用於支付上述對價。此外,公司擬向8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1.12億元,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發行股份數量為749.16萬股,發行價格同樣為14.95元。公司表示,本次重組後,公司的產品布局將延伸至機車電纜領域,成為國內動車組(含高鐵)、捷運車輛特種電纜的優質供應商,從單純的“地面產品供應商”轉變為“車輛裝備供應商”。
重大契約
2014年5月,公司與上海捷運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就上海所有已建軌道交通所用到的信號電源設備、綜合智慧型供電系統設備以及升級改造、大修、備件需求等維保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署了《戰略合作採購協定》。根據該協定約定,在未來三年內,公司或公司關聯公司在上海捷運在網運營的線路範圍內,作為信號電源設備、綜合智慧型供電系統設備和升級改造、大修、備件需求、板卡、模組返修和維保服務等相關產品的戰略供應商提供相關產品。
自願鎖定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北京鼎漢電氣公司、實際控制人顧慶偉、上海興燁創業公司、楊高運、幸建平、方磊、楊帆和張霞承諾:自股票上市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同時,公司董事顧慶偉、方磊、幸建平、張霞以及監事楊高運承諾: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